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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首届深圳“道吧杯”大众跆拳道(品势)(特技击破)道馆邀请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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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首届深圳“道吧杯”大众跆拳道(品势)(特技击破)道馆邀请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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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yuki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18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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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首届深圳“道吧杯”大众跆拳道(品势)(特技击破)道馆
邀请赛
一、竞赛日期:2006年5月20-21日。 二、地 点:福田文化广场 三、参赛资格: (竞技类)深圳市跆拳道协会在册的黄带以上(含黄带)学员及特邀参赛道馆均可参加本次比赛。 (品势类)深圳市跆拳道协会在册的8岁以上黄带以上(含黄带)学员及特邀参赛道馆均可参加本次比赛。 (特技击破类)深圳市跆拳道协会在册的18岁以上绿带以上(含绿带)学员及特邀参赛道馆均可参加本次比赛。 注:以上三项比赛将在20-21日内分上午(8.30-12.00)、中午(12.00-18.00)、晚间(18.30-21.00)三个时段穿插进行;
四、各分项竞赛项目: A.(竞技类)竞赛项目: A一、儿童组: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1、男子 20公斤以下级、20公斤 - 22公斤级、22公斤 - 25公斤级、 25公斤 - 28公斤级、28公斤 - 31公斤级、31公斤 – 34公斤级、 34公斤 - 38公斤级、38公斤-42公斤、42公斤以上级。 2、女子 19公斤以下级、19公斤 - 22公斤级、22公斤 - 26公斤级、 26公斤 - 30公斤级、30公斤 - 35公斤级、35公斤 – 40公斤级、 40公斤以上级。
A二、少年组:(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) 1、男子 37公斤以下级、37公斤 - 39公斤级、39公斤 - 42公斤级 42公斤 - 45公斤级、45公斤 - 48公斤级、48公斤 - 52公斤级 52公斤 - 55公斤级、55公斤 - 60公斤级、60公斤 - 65公斤级 65以上公斤级。 2、女子 35公斤以下级、 35公斤 - 37公斤级、37公斤 - 39公斤级 39公斤 - 41公斤级、41公斤 - 43公斤级、43公斤 - 45公斤级 45公斤 - 48公斤级、48公斤 - 51公斤级、51公斤 - 54公斤级 54公斤 - 57公斤级、57以上公斤级。
A三、青年组:(1988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) 1、 男子48公斤以下级、48公斤 - 52公斤级、52公斤 - 56公斤级、 56公斤 – 60公斤级、60公斤 - 64公斤级、64公斤 - 70公斤级、 70公斤 - 76公斤级、76公斤 - 82公斤级 2、女子43公斤以下级、43公斤 - 47公斤级、47公斤 - 51公斤级、 51公斤 – 55公斤级、55公斤 - 60公斤级、60公斤 - 65公斤级、
A四、成年组:(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) 1、男子50公斤以下级、 50公斤 - 54公斤级、54公斤 - 58公斤级 58公斤 - 62公斤级、62公斤 - 67公斤级、67公斤 - 72公斤级 72公斤 - 78公斤级、78公斤 - 84公斤级 2、女子 43公斤以下级、43公斤 – 47公斤级、47公斤 - 51公斤级 51公斤 - 55公斤级、55公斤 - 60公斤级、60公斤 - 65公斤级 65公斤 - 70公斤级 A竞赛办法: 1. 进行个人对抗赛。 2. 采用单败淘汰赛,每场2局、每局2分钟。 3.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“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”。 4. 运动员、教练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跆拳道服出场比赛。 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 1.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,不足6人依次录取给予奖励。
B.(品势类)竞赛项目: 品势比赛规程
B一、比赛时间: 2006年5月20日至21日, B二、比赛分组: 个人赛: 儿童组(8-13岁) 男子 女子 青少年组(14-17岁) 男子 女子 成年组(18-39岁) 男子 女子 中老年组(40岁以上) 男子 女子 团体赛: 儿童组(8-13岁) 男子 女子 混合 青少年组(14-17岁) 男子 女子 混合 成年组(18-39岁) 男子 女子 混合 中老年组(40岁以上) 男子 女子 混合
B三、比赛方式: 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; 团体比赛采取评分制; 选手比赛的每轮须指定不同的品势。 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的人数不足5人或5队时,不进行比赛,适当调整级别;
B四、比赛内容: A. 品势团体比赛 (参赛人数为:5、7、9人的单数队形排列) 01.参赛队从世界跆拳道联盟规定品势的太极4-8章与高丽中任意抽取其中一章为每轮比赛的指定比赛内容; 02.在世界跆拳道联盟规定的品势太极4-8章与高丽中,任选一章作为自选比赛内容;不可与指定动作相同; 03.时限1分30秒;
B.品势个人比赛
01. 在世界跆拳道联盟规定品势的太极1-8章与高丽中,任选一章为比赛内容; 02. 时限1分30秒;
B五、裁判员组及分配: 1. 比赛判分由5名裁判组成, 2. 由一名主执行员主持比赛 3. 由一名副执行员引导运动员入场及退场
B六、评分依据: 对双方选手的品势成绩按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分,成绩分A,B,C三种等级,意为优秀,合格,不合格。 1. 规范性 礼仪端正恭敬且不卑不亢,道服是否干净整洁,系带是否整齐一致,袖口有无挽起,有无凌乱饰品。 2. 正确性 站立时脚尖方向,攻防姿势是否正确,攻防目标是否正确,重心是否有不当起伏 3. 熟练度 动作是否自然迅速;重心移动是否稳定平衡,步伐是否一致 4. 表现力 动作是否僵硬,是否粘滞,动作有无气势,表情是否威风凛凛,气合是否由丹田气发出,是否有不按规定发声 5. 完成度 是否完整地演示了整个品势动作;团体比赛的整齐程度。 胜负原则,五项得分中得分为C多的一方负,如双方得分均无C或得C相同,则得分A多者胜,如双方得分相同,则由裁判根据印象得出胜负。
B七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(一)品势个人比赛每个组别和品势团体均录取前3名。
(二)各组各级别按比赛成绩(含品势团体比赛)优者名次列前,如名次相等,视为并列,无下一名次;
B八、参加比赛运动员着装要求:
1. 参赛选手必须着符合要求的跆拳道比赛用道服或训练用道服,不得穿着教练服参加比赛。 除道服商标与道馆标志外,道服上不得有其它标记。 2. 选手所着道服须长短合宜,袖长以露出手腕为宜,裤管以露出脚踝为宜,但不得挽起袖口或裤管。 3. 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方式系与所属级别相符的道带,如腰带系法不规范或腰带左右多出部分长短悬殊过大,不准进场。
C.(特技击破类)竞赛项目: 跆拳道特技比赛规程
C一.比赛分组 个人赛(18岁以上)
C二.比赛内容:2部分 1.功力击破:正拳 手刀 下劈 侧踢 后踢 后旋 2.腾空特技:包括 规定动作:360横踢 凌空前踢 凌空后旋 自选动作:选手自己发挥的特级动作
C三.比赛方式和要求 采用单败淘汰制,每一轮更换新的规定动作; 如同时击破,选手可以按自己需要再加木板,进行多一次比赛; 选手上场后裁判发令后必须在20秒内完成动作,如需多一次比赛时加多20秒; 选手必须自带拿板人员; 选手在上下场的时必须展现跆拳道的基本礼仪规范;
C四.动作要求 功力:木板摆放要求: 正拳——固定地上,数量 块; 手刀——固定地上,数量 块; 下劈——选手头部位置,数量 块; 侧踢——选手腹部位置,数量 块; 后踢——选手腹部位置,数量 块; 后旋——肩膀头部位置,数量 块; 特技:木板摆放要求: 规定动作必须在选手的头部以上位置,鼓励更高; 360度凌空横踢,数量 块; 高位凌空前踢或凌空后踢,数量 块; 高位凌空后旋或飞人凌空侧踢(3-5个人墙、鼓励更多),数量 块;
自选动作木板无摆放要求,选手自定 注:以上留空的木板数量待广泛征求意见及详细安全测试后,在5月8日前做最后确定!! C五.选手着装要求 1.参赛选手必须穿符合要求的跆拳道比赛用或训练用道服,不可以穿教练服参加比赛 2.选手所穿道服需要长短适合,袖长以露出手腕为宜,裤长以露出脚踝为宜 3.选手按级别系自己的腰带,最好不要超过大腿中段部位,以免影响击破动作,腰带系法不规范或者长短太过悬殊,不得进场或比赛
C六.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分配 功力:由4人组成,包括2名评分裁判 1名执行员,负责场上的口令 1名执行员引导选手上下场 特技:由8人组成,包括6名评分裁判 1名执行员,负责场上的口令 1名执行员引导选手上下场
C七.评分标准 功力:是否击破 击破数量 礼仪 气势 着装(2次击破数量一样的基础上) 特技:规定动作:是否击破 高度 稳定性 动作规范性 礼仪 气势 着装 自选动作:是否击破(击破木板总数,未破数量) 转体度数 连贯性 高度 稳定性 礼仪 气势 着装 C八.录取名次 比赛2部分,各取前3名
总体参加办法: 为做好安全保障与观赏质量,本竞委会规定: 01.(竞技类)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安全护具必须齐全,各道场按新的比赛规则自备。运动员护具不齐、或因无护具延误比赛时间、场上裁判警告三次(约30秒)仍不能上场比赛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 02.(品势类)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将严格执行品势比赛着装规范,不合规定者不于入场。运动员因着装不合格而延误比赛时间、场上裁判警告三次(约30秒)仍不能上场比赛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 03.(特技击破类)参赛运动员及协助人员上场比赛将严格执行品势比赛着装规范,不合规定者不于入场。运动员因着装不合格而延误比赛时间、场上裁判警告三次(约30秒)仍不能上场比赛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 04.运动员必须与道场签订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,各道场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参赛,应得到家长的签字认可。 05.所有运动员需购买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 报名及注册 由于本次比赛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道场特别注意如下事项: 一、报名时,须填写运动员参赛报名表,同时提交身份证(或户口簿)复印件、一寸照片一张、报名费(每人100元)缺一不授理报名手续。 二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,运动员不能按时到场称体重、比赛、按自动弃权处理,不计成绩,所缴报名费不退,责任自负。 三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8日;报名联系电话;88838613 报名传真:82267848
有关注意事项: 1、称体重: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10分钟到现场称体重,上下浮动0.5公斤,称重结果与所报级别不符者、以及年龄不符者,取消比赛资格。 (注:品势类比赛参赛运动员不需称重) 4、午膳:裁判员及工作人员、领队、教练由本次比赛委员会统一解决;运动员由各道场根据运动员的比赛进程,自行安排解决. 6、决赛颁奖,有关嘉宾出席,请参赛运动员统一身穿道服,加强组织纪律性,注意文明礼貌。 7、有关裁判工作、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十、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本届比赛裁判委员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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